三鑫远洋欢迎您!
深圳三鑫远洋16年行业经验,10万客户选择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中国专业金融代理注册机构

深圳
24小时免费热线:
0755-83249490

手机 : 13923838005

公司动态

DongTai
当前位置:首页主页 > 公司动态 >
公司法应当注意到问题--公司法
来源:未知      2017-10-16 08:54

欢迎来到深圳市三鑫远洋

  《公司法》是我我国民商法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公司法》不仅规定了现行公司制度的组织规范,也规定了公司实践中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设立公司,利用公司投资商业,需要首先学习、领会《公司法》的基本内容。在这个过程中,有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公司法》是公司值得的一般法律。我国公司值得的法律规范不仅仅包含在《公司法》中而是包含在许多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如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监管制度等,都是规定在单独的行政法规中。此外,《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是不同公司,还有其他的想对不同公司而言的“特别公司”,它们被规定在各种特别法中。例如,《保险法》中规定了保险公司设立的天热别要求,这些规定都是与不同公司不同的。一般来说,特别公司的设立要求、公司运行等方面的要求高于不同公司。因此,设立公司、运营公司,不仅要了解《公司法》,还要了解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
  第二,《公司法》是张志性规范与任意性意性规范的结合。所谓强制性规范,是指由法律作出的不得由当事人变更的条款。例如《公司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荔。”在这个条款中的两个不得,即属于强制性规范,上述人员不得违反。而如果违反,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条第2款规定:”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条第2款规定:“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照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任意性规范,则是可以由当事人通过约定变更的条款,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便是指公司章程可以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中任意悬着法定代表人。相对来说,《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任意性规范较多:而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则强制性规范交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