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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公司法
来源:未知      2017-10-1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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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一)公司发起人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惹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条规定:“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活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公司发起人时公司股东的前身,也时公司的创建者。在公司成立之后,公司发起人的身份转变为股东。但是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发起人也会因其自身的行为而产生相应的责任。按照上述司法解释,公司发起人也会因其自身的行为而产生相应的责任。按照上述司法解释,公司发起人即包括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也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认为发起人应当符合三个条件:第一,为设立公司签署了公司章程:第二,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第三,履行公司设立职责。
    (二)由发起人承担责任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的相关规定,由发起人承担责任的情形主要分为三种:
    1、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该发其人承担合同责任。
     2、公司未成立由发其人承担责任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额可以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部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四)设立中公司的侵权责任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可以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公司未成立,受害人可以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责任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五)我国法律对设立中公司的态度
      发起人从设立公司到公司成立,存在一个过程。在这段时间过程中,拟设立的公司可以被称为“设立中公司”。设立中公司也可能因为公司的筹备事项而对外举债。那么设立中公司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又由谁承担?
     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公司解释,目前我国并不承认设立中公司来直接责任,而是以公司是否成立为界点,即公司成立后,公司设立过程中,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由公司是否成立为分界点,即公司成立后,公司设立过程中,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由公司来承担,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也由成立后的公司来承担。而如果公司没有成立,则这些法律责任都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发起人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六)公司未成立的利润分配
    公司设立不能而未成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利润,可以比照按出资比例承担该阶段债权的情形分配。